浙江省乃至全国必须制定更严格的交通法律法规

各种电瓶车,自行车仗着非机动车的掩护无视交通法律的情况日益严重,机动车驾驶员的权益如何保障?为了保险公司出面,乃事实无责但自担全责的现象已经家常便饭。

http://www.gov.cn/zwgk/2011-05/31/content_1873910.htm

这种文件等于放屁,什么时候能够落实处理在交通事故认定上?

http://news.sina.com.cn/c/2009-12-06/233819202112.shtml

这种大于40公斤或者超过20公里的,什么时候能够无条件地定为机动车?